一、居民用户用气报装是指:居民用户具备用气报装条件后,向我公司申请装表并通气使用的服务行为。
二、用气报装具备的条件是指:用户户内装修基本完成;厨房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定;已预留燃气表安装空间;燃气灶、热水器等用气设施安装位置已确定。
三、用户户内报装的基本内容:燃气表1个(G2.5),15A阀门1个,15C阀门2个,管道不超1.5米,超出部分按照规定收取相关的费用。连接用气设施的软管由用户自行购买、安装,也可向我公司购买并由我公司负责安装。
四、为降低用气安全风险,用户应使用金属不锈钢波纹软管或其他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防鼠咬、抗老化的软管。
五、根据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,为方便用户,我公司居民用气报装一般实行“221”制度,即从用户申请至通气不超过2个工作日,环节精简至2个以下,递交的材料不超过1份,具体流程为:
(一)用户凭户主身份证向我公司申请报装;
(二)用户具备用气报装条件的,我公司和用户签订《供用气合同》,并在2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电话或短信联系,安排专业人员上门装表通气。
六、用户申请报装后因用户自身原因,约定延期上门安装的,或因装修进度需要我公司多次上门安装的,或现场发现不具备报装条件需要整改的,其相应的延误不计入报装的环节和时间。
七、用户可通过我公司营业厅、行政服务中心燃气窗口或我公司微信公众号、浙江省政务服务网、浙里办APP等多种渠道提出用气报装申请。
八、通过网络申请报装的,《供用气合同》需要现场签订,请用户(户主)随身携带身份证。

